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4年10月25日至26日
地点:深圳游泳跳水馆主馆
二、参加单位:
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
三、竞赛项目
少年组(男、女)、儿童甲组(男、女)、
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儿童乙组(男、女)
50 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儿童丙组(男、女)
50 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儿童丁组(男、女)
5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四、参赛年龄
少 年 组 (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儿童甲组 (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乙组 (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丙组 (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丁组 (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赛办法:
(一)以区为参赛单位报名,每区限报2支队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按参赛运动员人数1:6配置。深圳游泳跳水馆长训班的学员,由各教练组织、负责本班的学员报名,每人限报一项。
(二)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参赛,否则不得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本人人身保险证明和持贴有本人照片的医院健康证明,一旦出现伤病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2010-2014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一次性出发,所有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三)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实施办法》规定,自愿领取相应的达标等级证书及证章,每套20元。
九、报名:
各参赛单位于赛前30日在http://www.szsssydxh.com下载报名表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填写报名工作的联系人、项目主教练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备注中明确每名队员所代表的队伍(如张三:福田区一队、李四:福田区二队),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接受报名及任何修改工作。请各参赛单位在赛前25天把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1542616@qq.com,电话:83792626。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
十、仲裁和裁判员由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
报名表及相关文件请点击下面文件解压后观看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