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体彩杯”成人游泳锦标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4年10月18日
地点:深圳游泳跳水馆
二、主办单位: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三、承办单位:
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
四、竞赛项目:
50、100、200米自由泳,50、100、200米仰泳,50、100、200米蛙泳,50、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五、参赛办法:
(一)年龄规定
18-24岁组(1990年至1996年);
25-29岁组(1985年至1989年);
30-34岁组(1980年至1984年);
35-39岁组(1975年至1979年);
40-44岁组(1970年至1974年);
45-49岁组(1965年至1969年);
50-54岁组(1960年至1964年);
55-59岁组(1955年至1959年);
60-64岁组(1950年至1954年);
65-69岁组(1945年至1949年);
(二)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三)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1个队,每队限报运动员2男、2女。
(四)60岁(含60岁)以上运动员不得参加接力比赛。
(五)参赛者需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均可报名。
(六)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七)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游联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年龄组进行编排。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
七、录取名次与办法:
(一) 各项目比赛均录取前八名,三人(队)或以下的比赛项目减一录取。
(二)达到《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的参赛运动员,自愿领取相应的达标等级证书及证章,每套20元。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在http://www.szsssydxh.com下载报名表按报名表的要求填写清楚,于赛前20日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97761985@qq.com,电话:83792626。逾期不受理。一经报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和补充。
2、各队必须在赛前半小时到检录处报到,迟到10分钟者按弃权论。每项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携带个人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检录。凡未带证者视为弃权,不予参赛。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由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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