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体职鉴字﹝2012﹞10号
关于举办2012年广东省初中级游泳救生员及中高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省游泳健身场所的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事游泳教学指导教练员)和游泳救生员已经逐步走上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正常轨道。我站以各地市培训基地为基础的全省培训网络,在今年泳季开放期间,基本覆盖满足了各地市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证需求。为了满足下半年各地市部分学员的补考和晋升需求,我站决定在广州面向全省开设初、中级游泳救生员培训班和中、高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中级游泳救生员培训班
(一)申报条件
1.初级: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初中学历以上。
2.中级: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含3年)且期间无安全责任事故;持中国救生协会2008年底前颁发的中级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
(二)报名要求
请各学员于2012年11月7日前,填写《报名回执表》、《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广东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报到时提交以上表格原件和大一寸蓝底相片四张及对应的电子相片,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及最高学历复印件一份。
报到时间:2012年12月9日
报到地点: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219培训部
(三)初中级培训、考核安排
培训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13日
考核时间:2012年12月14日
(四)相关费用
初级:培训费(含教材资料费):600元,鉴定费:240元。
中级:培训费(含教材资料费):700元,鉴定费:300元。
二、中、高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一)申报条件
1.中级: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取得二级以上(包括二级)游泳运动员等级证书;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
2.高级: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健将以上级别游泳运动员。
(二)报名要求
请各学员于2012年11月7日前,填写《报名回执表》、《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广东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报到时提交以上表格原件和大一寸蓝底相片四张及对应的电子相片,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及最高学历复印件一份。
报到时间:2012年12月14日
报到地点: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219培训部
(三)中高级培训、考核安排
培训时间:2012年12月15日至18日
考核时间:2012年12月19日
(四)相关费用
中级:培训费(含教材资料费):600元,鉴定费:240元。
高级:培训费(含教材资料费):800元,鉴定费:300元。
三、相关安排
(一)报到、授课地点: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黄村奥体路52号
(二)食宿不作统一安排,学员可就近选择。如有需要入住,请务必在报名回执表登记入住酒店,以备提前预定。
广东省奥林匹克大酒店标准双人房 220元/天·间
黄村训练基地招待所标准三人房 150元/天·间
用餐:可在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饭堂购票用餐。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艺驰
联系电话:020-61034015 18688909893
传真电话:020-61034015
电子邮箱:ytjdz@163.com
附件:1.报名回执表
2. 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广东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关于举办2012年广东省初中级游泳救生员及中高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