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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深圳市青少年游泳赛比赛规程
发布时间: 2012-10-15   阅读次数:3305
一、主办单位: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
承办单位:深圳游泳跳水馆
二、比赛时间:2012年10月27日—28日
三、比赛地点:深圳游泳跳水馆
四、比赛项目:
少年组、儿童甲组、儿童乙组:
 5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100(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儿童丙组、儿童丁组:
   50(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50(蝶泳腿、仰泳腿、蛙泳腿、自由泳腿)
(二)竞赛分组:
儿童甲组 (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乙组 (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丙组 (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丁组 (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组   (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五:报名及报项
1:各级学校,游泳俱乐部,游泳培训机构均可以组织学生报名参赛,每人限报2项。
2参赛运动员于10月17日前完成报名报项,填写报名表。
3:报名时统一审核运动员身份证原件确认参赛资格,运动员参赛时凭身份证参赛。
4:报名地点:深圳游泳跳水馆培训部  电话83792560
六、竞赛办法及奖励
(一)比赛采用国际泳联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 比赛采用一次性决赛。
(三)每项比赛根据成绩录取前8名,获得前8名的选手分别给予奖励。
七、裁判
聘请游泳专业裁判进行裁判工作。
八、注意事项
   (一)参赛运动员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参赛时应配备标准的泳衣、泳镜、泳帽。
   (三)密切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赛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抽筋或其他不适症状。
   (四)切忌饱腹或空腹参赛,用餐要在赛前1小时以上。
   (五)按时参赛,未能及时检录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

                                                      2012-09-25

2012年深圳市青少年游泳赛比赛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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